印度占星看待行星類似西方古典占星,以先天吉兇星及后天吉兇星來分論其特征。
月、水、木、金
日、火、土、羅、計
漸虧無光的月亮與受克的水星會表現(xiàn)出兇星的特質。此部分與西洋占星學中甚為相同,差異在于西洋占星中太陽被歸類為吉星,且羅計沒有歸類。
印度占星的論斷樞紐類似于七政四余的恩難仇用,也就是先確立上升星座所在,由此劃分出功能吉星(functional benefics)與功能兇星(functional malefics)。
命宮非常的重要,因為定命宮是后天觀念,由此衍生的后天吉兇星反映在人生各領域特別強烈。
1、第一宮主星,但月亮除外。
2、第五宮主、第九宮主(三方宮主星Thrikonadhipathis)。
3、第四宮主、第七宮主、第十宮主,當其不為自然吉星時。
一般認為第九宮主星較第五宮主星更吉。而第十宮主吉于第七宮主,第七宮主又吉于第四宮主。
1、第三、六、十一宮的宮主星。
2、第四、七、十宮宮主星(四正宮主星Kendraadhipathis),當其為自然吉星時。在功能兇星中,第十一宮主最兇、其次為第六宮主、最輕微的為第三宮主。
1、月亮,當其為第一宮主星時。
2、太陽或月亮,當其為第八宮主星時。
3、太陽或月亮,當其為第二、十二宮主星時。